深夜的农田中,一工人被当作猎物被枪击身亡,犯罪嫌疑人面临什么刑事处罚?
一、案情回顾
2025 年 7 月 6 日晚,江西省南昌市某工地工人游某某下班后失联。经多方搜寻,其遗体于工地附近 800 米处的农田中被发现。调查显示,当地村民屈某某与罗某某当晚持气枪外出狩猎时,屈某某误将蹲踞田间的游某某当作猎物射击,致其当场死亡。案发后次日,二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,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二、罪名认定分析
(一)过失致人死亡罪
有人认为本案涉嫌故意杀人罪,但从案件事实来看,更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。
故意杀人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追求或放任他人死亡的故意,而本案中,屈、罗二人的行为目的是狩猎,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否定态度,其主观过错表现为"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能预见" 的过失,即未仔细辨认目标便实施射击行为,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特征。
(二)非法持有枪支罪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若该气枪的枪口比动能达到1.8 焦耳 / 平方厘米以上,即属于法律意义上的 "枪支"。在此情况下,屈某某与罗某某未经许可持有该类武器,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,需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。
三、法律责任与量刑考量
(一)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罚
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,过失致人死亡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本案中,二人虽有自首情节(属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),但造成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,量刑大概率在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。
(二)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罚
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若涉案气枪被认定为法定枪支,且二人无合法持枪资质,将据此追究责任。两罪并罚时,法院将根据数罪并罚原则确定最终刑期。
(三)共同犯罪
罗某某虽未直接射击,但如其参与了狩猎策划、提供工具或协助搜寻目标等行为,即构成共同犯罪,需对整体行为后果承担责任。具体责任大小将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定。
一把失控的枪,让鲜活的生命永远停留在那个夜晚,碾碎了两个家庭。法律终将给出公正裁决,但逝去的生命无法重来,破碎的家庭难以复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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